用车辆运送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用车辆运送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规定,专用人车运送人员应遵守:
(l)每班发车前,应有专人检查车辆结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确认合格方可运送人员;
(2)人员上下车的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发车电铃;如有两个以上的开往地点,应设列车去向灯光指示牌;架线式电机车的滑触线须设分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电源;
(3)双轨巷道的调车场应设区间闭锁装置;人员上下车时,禁止其他车辆进入乘车线;
(4)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m/s;
(5)禁止同时运送爆炸物、易燃性和腐蚀性物品或附挂料车。
2)乘车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服从司机指挥;
(2)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得露出车外;
(3)列车行驶时和停稳前,禁止将头部和身体探出车外,禁止上下车;
(4)禁止超员乘车,选锰设备列车行驶时必须挂好安全门链;
(5)禁止扒车、跳车和坐在车辆连接处或机车头部平台上;
(6)禁止搭乘除人车、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的车辆外的其他车辆。
3)运送人员的列车应有跟车工,陶粒砂生产线负责检查乘车人员是否遵守乘车规定;如无跟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