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www.ksyuteng.net对昆山劳务派遣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新的规定已经在今年的7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规定对昆山劳务派遣用工有什么新的要求呢?昆山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解释。希望昆山劳务派遣企业能够正确对待。
一是提高了昆山劳务派遣的门槛。修正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的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是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三是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我国企业基本用工形式是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