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5岁的杨杨在广场上玩耍时,手中的玩具飞碟突然断裂并向后弹出,正好击中旁边6岁的周周,致周周左眼眼内容物脱出,眼球内陷。经司法鉴定,周周构成七级伤残。周周向杨杨及其父母提起诉讼。
2009年4月30日上午,德清法院进行宣判,判决认为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但造成了原告受伤的损害结果,故法官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进行归责,考虑到原告所受创伤,最终判决杨杨的法定监护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为152585元。
周周的父亲认为赔偿过低,在天涯网站“法律论坛”版块发布题为《德清法院法官炮制一场冤案》的帖子,称案件承办法官“完全丧失了作为法官的基本操守和做人的起码良知,罔顾基本案件事实,故意曲解篡改法律”,并要求有关部门对参与炮制“冤假错案”的办案法官追究其法律责任。
但随着办案法官主动在网上公开判决书原文,网上舆论逐渐扭转方向,从起初的同情原告、指责法官到理解法官,认为本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公正。一审判决后经湖州中院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