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①环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②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T 5680的规定。
③碳素钢铸件应符合GB/T 11352的规定。
④锻件应符合JB/T 6397的规定。
⑤灰铸铁应符合GB/T 9439的规定。
⑥焊接件应符合JB/T 5000.3的规定。
⑦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226.1的规定。
⑧图样上未标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2000中m级的规定。
(2)结构要求
①传动装置可装在架体对称的两侧。
②生产能力大于或等于800t/h的较大型环碎机应设有上盖液压开启结构。
③篦板调节机构应灵活、可靠。
④同企业同型号的环碎机的环锤及篦板等易损件应用互换性,且更换容易。
⑤篦板的缝隙尺寸与布置方向应有利于合格粒度的排出。
⑥环碎机的各个结合面应密封严实,不应漏灰。
⑦轴承应有良好的密封,不应有进入灰尘和漏油现象。
⑧环碎机的传动部应有安全防护罩。
(3)性能要求
①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摄氏度,最高工作温度不应超过80摄氏度。
②环碎机的空载噪声不应大于90dB(A)。
③环碎机轴承座的垂直进而水平振幅不应大于0.20mm。
④环碎机的环锤的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000h。
⑤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环碎机从开始使用到第一次大修时间(指更换主轴、键盘等)不应少于7000h。
(4)装配要求
①环锤式破碎机的上、下机体的结合面在任何方向的平面误差不应大于0.2mm/1000mm,结合面平面与轴承座中心平面的距离极限偏差为±0.10mm。
②转子部在未装环锤前应做静平衡试验,其平衡品质等级应符合GB/T 9239.1—2006中G6.3的规定。
③转子部上的环锤应进行配重,每个环锤的重量都要称出并标定,相互对称两排环锤的重量差不应大于0.17kg。在数个环锤圆周中每个相对环锤的重量应力求相等。
④各结合面应平整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和缝隙。
⑤环碎机的涂漆质量和颜色应均匀、美观,应符合JB/T 5000.12的规定。
(5)成套性
①环碎机成套供货范围包括环碎机本体、传动装置、电动机。
②根据用户的要求,制造厂可提供有关备件。
③随机提供合格证明书、使用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基础图及装箱单。